兰州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原编    责任编辑:杨雅欣    09/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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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大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均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形成了“双轮驱动”的学科建设格局。学院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和社会责任的卓越领导者”为使命,通过实施“人才强院、国际化、数字化和学院文化促进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培养。

2014年,管理学院通过了全球三大权威商学院认证体系之一的AMBA国际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22家、西北首家通过该认证的院校。2017年,通过AMBA再认证,获得5年最高认证期限。2017年11月,学院正式申请AACSB国际认证并正在稳步推进,即将迎来现场认证。2022年9月,顺利完成第三次AMBA再认证和首次BGA金牌认证评估工作。伴随着国际认证的持续加速,学院的国际化交流层次不断拓展,国内外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中国首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1989年毕业于兰州大学,2006年学院获得了西北地区第一个行政管理博士点,2011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并自主设置了政府绩效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内首家),形成了以领导力与社会责任培养为主线,以提升公共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政府绩效管理、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和地区治理特色研究方向支持的教育体系。兰州大学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是中国第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专业学术机构,政府绩效评估的“甘肃模式”开创了我国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先河。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具有公共服务精神、领导力和社会责任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应用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MPA项目自2004年开办以来,招生竞争力不断增强,已累计培养毕业生2000多人。兰州大学MPA教育始终立足国家需求与服务社会发展,注重不断回应时代要求,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培养质量。经过18年的建设与发展,逐步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2010年,在全国MPA教育第二批试办院校的教学合格评估中,兰州大学MPA项目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第三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时间到2023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习方式、学制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注:2023年招生人数暂未确定,具体可参考2022年招生人数,最终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复试阶段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选择及报名确认

1.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

3.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复试安排

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共管理硕士(MPA)按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开报名,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

学生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七、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招生单位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


八、招生咨询

(一)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部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与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452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206室

邮箱:mbampazs@lzu.edu.cn

网址:http://ms.lzu.edu.cn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传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址:http://y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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